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书强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直属单位:

近期安全事故频发,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教学与科研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24年春季学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 深刻理解抓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要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细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各级协同,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二、工作内容

1.做好实验室安全信息维护和公示工作。

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信息更新和公示工作,各单位应督促所有实验室责任人,及时登录“实验室智能安全管理平台”(https://aqxc.ntu.edu.cn/lab-platform/),维护实验室安全基本信息,并公示在各实验室外墙,对于未完善信息、不公示情况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整改。

2.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寒假期间关闭的实验室,启用前要对水、电、气、通风等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等装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放危险化学品较多且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要进行充分通风。要加强实验室内部环境整顿,规范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开展设备检修、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补充个人防护与应急物资等。

要切实紧盯安全薄弱环节,实时掌握实验室存在的突出风险点和潜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明确检查内容、范围和标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各单位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入实验室前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及操作规范的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要在实验教学第一课专门讲解安全风险、操作要求及应急措施。对于涉及高风险实验的相关院系和专业,建议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利用开学后关键时期,广泛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能力。

4.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和准入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放实验室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进入实验室实行准入制,未通过安全培训考核或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操作;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

立即对所有实验室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验室项目负责人须向学院提交《南通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审批表》(附件1),经学校或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实验工作。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不得开展相关实验。

从严管控实验室开放时间,假期、周末及夜间,涉危实验室原则上不得开放。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填写《南通大学涉危实验室假期、过夜实验审批表》(附件2)向学院申请,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报备不得开放假期、周末及夜间实验室。

5.加强实验室安全防护和过程管理。

进入实验室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根据实验性质穿实验服、佩戴防护手套、安全帽、护目镜等,不得将饮料食物带入实验室,不允许穿拖鞋进入实验室。指导教师在实验开展前,须对实验活动进行危险源甄别,明确管理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组织参与实验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习实验方案和规程,保证实验过程的安全可控。实验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实验方案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范;严禁实验人员擅自离开,坚决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查、封存好试剂,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6.规范危险源全周期安全管理。

应对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特种设备等,做好规范化管理。严禁实验室内大量存放和违规采购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等。实验室应留有观察窗,张贴安全信息牌,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定期检查并开展使用训练。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须安装合理,能正常使用,要定期检查维护。消防通道须保持畅通,不堆放仪器和物品等。

7.科学制定建立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各单位应立即对现有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参考模版,附件3),并发文、抄送学校实验室管理处。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 应将事故客观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8.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和污染防治。

实验室排出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时,须及时采取净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或蒸汽的实验,须防止发生集聚危险。不得将通风柜作为化学试剂存放场所。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暂存、贮存和转运管理,规范收处排放。危险废物应按化学及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规范处置。废液桶不得敞口存放,生活垃圾与危险废物不得混放,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

三、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24228日—34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4),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完成自查工作后,请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5)。

2.现场检查阶段(202435日—8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自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自查过程中存在未发现、未上报的安全风险较大的隐患。对于安全自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追责。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于315日前报送至综合楼21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含报告Excel版和PDF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sgl@ntu.edu.cn

联系人:娄阳、张书强,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1).xlsx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docx附件3: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模版).docx附件2:南通大学涉危实验室假期、过夜实验审批表.docx附件1:南通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审批表.docx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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