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机组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张书强发布时间:2026-03-09浏览次数:12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仪”)开放共享管理,提升设备使用效益,根据《南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通大国资〔20253号)及2025年度大仪共享服务机组认定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机组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年度学校正式认定的所有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机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一)有效机时完成情况。核查年度各类有效机时统计填报的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及核算结果合规性。

  1. 运行管理台账情况。检查各项工作记录表填写、留存情况,核实各类台账是否可追溯、可核查。

  2. 设备日常运行与维护情况。对照管理检查标准,核查设备及实验室环境达标情况,确认设备功能、检测数据有效性及持续开放使用条件。

  3. 新技术新功能开发成效。核查开发进度记录、测试评估结果完整性与规范性,确认新功能开发目标达成情况、技术文档完备性及效益发挥情况。

三、考核流程

(一)机组自评报送

各机组组长牵头开展自评,规范填报《南通大学大仪机组开放共享有效机时认定表》(附件2),同步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各相关单位请于20263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word+PDF扫描版,各机组按“单位-机组名称”命名打包)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接收邮箱:sysgl@ntu.edu.cn

(二)学校复核考评

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材料复核、实地核查、数据测算、台账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级。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从合格机组中遴选优秀机组予以表彰奖励;

2.考核合格机组,保留下一年度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机组认定申报资格;

3.考核不合格机组,取消其下一年度认定申报资格,其负责的大仪不予后续维修、更新等相关保障支持;

4.对存在数据虚报瞒报、台账伪造缺失、材料弄虚作假的机组,一经查实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机组须实事求是开展自评,规范完成数据统计、台账整理和材料报送,严禁虚报、瞒报相关数据、伪造漏填台账;

2.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联系人:张书强  联系电话:85012136


附件

附件1:《南通大学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机组认定公示表》.xlsx

附件2:《南通大学大仪机组开放共享有效机时认定表》.xlsx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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