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大仪共享管理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张书强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12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表彰我校实验室安全及大仪共享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实验室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大仪共享管理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1. 评选范围为学校各二级相关单位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大仪共享机组人员。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每个相关单位推荐一名先进个人(实验室数量超过50间的可多推荐一名)。实验室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荣誉从推荐名额中产生,共计3名;先进集体1个。

3、大仪共享管理先进机组不限制各相关单位申报名额,共计评选不超过5个机组。

二、评选条件

1、从事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岗位工作,热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遵守实验室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学、规范,成绩显著。

2、根据专业特点,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落实本单位涉及各类危害的预防措施与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3、组织、督促、参与本单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切实做好安全整改工作,未发生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

4、努力钻研业务,具有创新意识,在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工作中成效显著,获得师生和相关单位好评。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推荐,并提交申报材料报实验室管理处。

2、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各相关单位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评选。

3、专家组在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评选结果报学校批准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将在全校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月活动进行经验介绍。

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评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填写《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南通大学优秀大仪共享管理机组申报表》(附件3)于2024510日前将申报表(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可附支撑材料)交实验室管理处。地址:啬园校区综合楼21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012136,电子稿发送至sysgl@ntu.eud.cn


附件1: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附件2:南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附件3:南通大学优秀大仪共享管理机组申报表.docx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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